一、健全國企改革制度,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
理順各級單位定位,依法處理母子公司關系、規范子公司股東權,協調三方關系;完善法人治理結構,落實風險責任、建法律風控機制,發揮法律對企業持續發展的作用。
二、充分發揮總法律顧問制度的重要影響
將總法律顧問制度與“三重一大”結合,聯審聯簽企業重要規章、重大決策及大額資金使用以降風險;并通過嚴執制度、明確責任,提升企業法律風險防控能力。
三、建文嚴格的合同評審制度
落實合同評審制度,將其延伸至業務管理,健全合同法律風險管理機制與重大合同集中審查制度,建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,實現合同全流程監控。